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办事指南

发布:管理员时间:2018/7/21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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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四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四章执业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所需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二、选址报告
(包括: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注: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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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区卫计局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40号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931-4663679


投诉电话

0931-8474910

0931-46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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